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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规则

灵安陵园管理规则 :
1,灵安陵园属重庆市民政局和南岸区民政局批准的,受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保护。

 

 2,灵安园陵严格执行国家民政部、市民政部门颁发的各项有关公墓管理政策法规和条列,为丧家提供优质服务。


3,丧家在规划灵安陵园内,按统一建造的墓位、墓型、等级可自由选择。


4,预定墓的丧家,每订一个墓位必须交500--1000元的订金,并在定单上签字,订(定)金不退


5,丧家书写碑文时,必须字迹清楚、端正,灵安园陵按碑文排版刻字。如发生差错,陵园概不负责,如要求加字、改字陵园另行收费。

6,丧家领取安葬证书时,必须交清墓款,墓位管理费,绿化费和刻字费(管理费以20年为一周期)


7,丧家在墓区扫墓、落葬时,若有损坏其它墓位及附件一律照价赔偿。


8,在本灵安园买的墓位,但必须从购墓之日起7天内交清墓款。


9,灵安园扫墓证丧家要妥善保存,凭扫墓证入场扫墓。


10,本灵安园二次合墓费500元(含接送长安车一辆,加字、材料、人工及手续费)


11,本灵安园禁止自带附属设施进入附属设施入内,否则发生偷盗、损坏等,我们概不负责。